1985年,28岁的方俊明为救一个假装落水的顽童,跃入河中,撞上水下的石头,颈椎骨折,高位截瘫。妻子在医院照顾他5个月后,离他而去。28年来,是母亲姜春梅日夜照顾瘫痪在床的他,还将当时未满周岁的孙女拉扯大。
当年,武汉市尚无见义勇为方面的奖励条例,方俊明的两个同伴出具了证明,而被“救”男孩的家庭仅口头承认过失,始终不愿出具书面证明,致使他见义勇为的行为一直未得到确认。对于这样一位“英雄”,他所在单位,原武昌车辆厂只好比照工伤来处理。
1995年,媒体报道了方俊明的事迹,张海迪、英达等人呼吁全社会在制度上给予方俊明这样的英雄以保障。此时,武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已于1993年成立,但奖励对象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人员”。
昨日下午,方俊明的女儿方丽玲代表父亲参加了武汉市第13次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方俊明与其他9人一起,荣获了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黄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