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沪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显示,激活小微企业,亟待“结构性减税”。从所有制结构来看,小微企业主要为私营企业,占比达80.8%。调研表明,当前小微企业的整体税负仍然偏重。市统计局和市税务局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全市小微企业工业利润增幅同比下降19.9%,低于全市工业15.8个百分点,而同期企业税收收入则增长了7%。
■ 如企业当年报表利润为10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为25万元。75万元利润在分配时,应另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15万元。企业的实际税负高达40%。
■ 小微企业经营者纳税意识薄弱。为了减轻税收负担,个别企业购买增值税发票,逃避增值税并虚列成本以避免企业所得税。近年来,增值税案件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
调研报告建议采取“少取、多予、放活”政策,实施“结构性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