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指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要坚持三大原则:一是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二是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三是中欧合作,相向而行。
李克强提出深化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六点建议:一是做大做实经贸合作,努力实现5年内贸易额再翻一番。探讨签署产业投资框架协议,发挥好大项目合作的带动效应,力争多办几件大事。二是加快推进互联互通。合作推动中东欧国家交通设施改造和建设,开辟中国和欧洲之间陆海联动的运输通道。鼓励企业在铁路沿线和港口附近建设保税区和物资分拨中心,打造中欧物流“新动脉”。三是大力加强绿色合作。中国政府支持本国企业积极参与中东欧国家核电等电力项目建设,希望相关国家改善投资环境。四是积极拓展融资渠道。用好用实“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100亿美元专项贷款”。中国愿与相关中东欧国家互设金融分支机构、签署本币互换和结算协议,加强金融合作。五是深挖地方合作潜力。发挥好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交流短平快的优势,推动双方合作更加顺畅有效。六是丰富人文交流活动。定期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合作论坛、教育政策对话和青年政治家论坛,加强智库、媒体交流。中国愿与各国一道采取相应措施,为赴对方国家旅游、工作的公民提供签证等便利。
会晤后,中国与中东欧16国共同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李克强说,纲要将有力促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有利于欧洲一体化进程,有利于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深化,有利于通过中国向西开放和欧洲“向东看”,推进中欧关系平衡持续发展,给双方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他说:“我们的合作将产生1+16远大于17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