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落实《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年度要求,推进能源、产业、交通、建设、农业、社会六大领域治理工程和项目。全面完成本市燃煤电厂高效尘改造和脱硝工作;配合推进1016台燃煤锅炉和151台工业窑炉的清洁能源替代或关停;实施更严格的黄标车限行措施,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7万辆,启动建立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清单;推广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出台锅炉、工业窑炉、VOCs等地方排放标准;开展锅炉达标排放、堆场码头露天仓库和油烟气的专项执行检查和综合整治;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长三角区域协作,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和联防联控。
■ 编制出台清洁水行动计划,继续深化黄浦江上游水源地规划方案,协调推进截污纳管和污水管网建设,深化河道整治,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处置。
■ 出台并落实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的行动方案,制定工业及市政场地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和污染场地监理、验收技术规范等配套文件;划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构建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实施污染排查和监测工作,完成高化地区土壤环境第二阶段调查;结合土地改性和再开发利用,开展一批土壤污染评估和治理修复的试点项目。
■ 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社会生活领域为重点,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 加快推动村庄改造和生态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垃圾处置、分散中小企业调整治理和畜禽、秸秆等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