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卫报》报道,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加拿大情报机构2008年在英国召开会议,澳大利亚向其他各方提出可以分享“有关澳大利亚公民的大容量、未经筛选的元数据,只要不针对某个澳大利亚人”。
元数据指人们在使用电话或电脑等产品时留下的信息。《卫报》评述,这份文件证明“情报机构可在无须得到法院搜捕令的情况下,对澳大利亚个人的元数据加以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