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拒载
今年2月28日下午4时30分左右,严先生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东馆门口附近,等候乘坐出租车,除严先生外还有4位外国人和一位中国人也在等车。
严先生回忆,当时,许多开启空车标志灯的出租车在经过停靠点时,都对大家的扬招视而不见。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等待后,终于有一辆亮着绿色空车标志顶灯的锦江出租车驶入停靠点。排在严先生前面的一位女士坐入车内,但她很快又从出租车下来,重新招手拦车。严先生见状,立即上前打开这辆锦江出租车的车门,坐了进去。不料,该车驾驶员回头对严先生喝斥道:“出去!”严先生非常惊讶,只见这位驾驶员手里正拿着一部手机在进行操作,上面显示着“嘀嘀打车”的软件界面。就在这时,一位女士急匆匆跑过来,拉开车门,坐在了副驾驶位子。严先生这才明白,原来驾驶员刚才在用打车软件接单。严先生被逼无奈下了车。
乘客投诉
之后,严先生向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电话投诉拒载事件。但直到3月3日,出租车公司才回复电话,称已经与该车驾驶员核实过情况,并透露该驾驶员当时可能在用打车软件接老客户的单子,所以不能视作拒载。严先生一气之下委托律师起诉维权,要求判定出租车公司拒载行为违约,并承担维权的合理支出,以及该案的诉讼费。
是否违法
代理该案的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张浩律师认为,出租车驾驶员开出租车是一种职务行为,并不是个人行为,所以乘客维权时理应起诉出租车公司,依法维权。
本案中,被告出租车在空车待运的状态下驶入道路边待租区域,在严先生拉开车门坐上出租车后,双方的客运合同即告成立,被告必须按照原告的要求将原告送至目的地,被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驱赶原告下车,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昨天,在文化沙龙上,也有律师提出不同观点。有人认为,高峰期禁用打车软件的规定是从3月1日起实施的,因此出租车的情况并不违规。也有人认为,通过嘀嘀打车叫车的乘客缔结合约在先,驾驶员对严先生并不构成违约。
在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看来,起诉拒载行为,看起来付出的时间和资金成本与要求获得的财产利益不成正比,但是一旦胜诉,获得的赔偿虽小,可对提高人们的维权意识很有作用。
据了解,目前严先生已递交了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法院将在一周内给予是否立案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