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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09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民随笔
物业费问题
邵宁
  邵宁

  今年的上海最低工资又调整了,从1620元增加到1820元,涨幅为12.3%,为全国最高。广大领取最低工资的劳动者自是一片欢欣。不过,几家欢乐几家愁,最低工资调整后最烦恼的莫过于物业公司了。物业公司聘用的保安、保洁工,大多是领最低工资的,除了工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保险,一样也不能少,一样同比例上涨,人力成本的支出一下子上升了12.3%。

  物业管理是微利行业。近年来,企业的各种成本都在涨,特别是人员工资,每年以10%以上的幅度增长,但物业费却十多年不涨。许多管理普通小区的物业公司生存都十分艰难。昨天,本报就报道了闸北区小区被“抛盘”数量增多的情况。

  样样都在涨价,为什么物业费不能涨?就是因为物业费不是由市场、物价部门、行业协会决定,而是由全体业主决定的。而对于许多老百姓来说,要涨价,肯定不乐意。如果自己有权决定一项商品或服务是否涨价,那是肯定要行使否决权的。

  但是,最终发挥作用的还是“市场之手”。物业公司在减少保安、减少保洁、减少维修工之后,还是经营不下去了,就只有退出。一旦退出,小区一片混乱,吃苦的还是业主。也有业委会进行物业“自治”,但成功的只是少数。一位物业公司老总告诉记者,几年前,他就颇有远见地把手里的商品房小区大部分“抛掉”了,他宁愿管理老公房。老公房的住户要求不高,没有那么多矛盾。

  “你们谁家的子女有在物业公司当木匠、水电工的吗?”不久前,本市一家物业公司董事长在与业主们交流时,面对业主不断抛出的一个个质问,忍不住反问道。所有的业主都不说话了。这也是我听到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物业工作者也需要理解。谁都希望住在一个安全、整洁、绿树成荫的小区。物业对于我们生活的重要性,不亚于“开门七件事”。一位社区工作者预言,再过几年,上海基层社区最大的问题就是小区里的矛盾,包括业主与业委会的矛盾,业委会与物业的矛盾,业主与物业的矛盾……

  因此,建立一个物业管理费合理增长机制,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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