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价按照“多用水多负担”的原则,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80立方米,水价为每立方米5元。第二阶梯、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在181—260立方米之间和260立方米以上,水价分别为每立方米7元和9元。
同时,非居民用户包括工商业、旅游饭店餐饮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等,水价也由现行平均价格水平每立方米6.15元统一调整到8.15元,分两步实施。继续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
特殊行业用水价格也大幅上调。纯净水业和洗车业用水现行价格为每立方米61.68元、洗浴业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81.68元,将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160元,高尔夫球场和滑雪场用水纳入特殊行业水价管理,水价为每立方米160元。北京市水务局副局长刘斌说,此举旨在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发展,进一步引导高耗水企业循环用水、积极采用再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