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其实是对法条的理解产生了误解。《刑法》第300条第二款规定,是指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致人死亡的情形。
招远案件的涉案人虽是邪教组织成员,但其直接实施了故意剥夺生命的行为,并不是利用邪教蒙骗等致人死亡,所以法律定性仍然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据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