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莹在会上表示,海洋是人类的宝贵财富,开放的海洋面临海啸、台风等自然灾害、海上溢油、海空事故等人为灾害及海盗、恐怖主义、海上争端等问题的挑战。陆地上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也会反映在海上。
在谈到公海自由时,傅莹说,国际海洋法制度和国际惯例对公海自由有明确规定,有航行、飞越、捕鱼和开展科研活动等自由,同时,各国都必须承担义务,促进海洋和平利用,保护海洋环境等。国际法不属于哪个国家或个人,不应被任意曲解,例如日本就应该停止借科研的名义捕鲸。
傅莹说,世界各国有责任共同努力维护国际航行自由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