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连建明)财政部昨天发布通知,将代理发行5省共258亿元地方债。通知称,根据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经分别与福建、广西、四川、新疆、甘肃省(区)人民政府协商,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一期)。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为258亿元,其中福建、广西、四川、新疆、甘肃省(区)额度分别为46亿元、43亿元、80亿元、44亿元、45亿元。各省(区)额度以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一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
本次地方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2014年6月13日招标,6月16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6月18日进行分销,6月20日起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