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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大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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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2日 星期四 放大 缩小 默认   
“形式”大于“实践”
互联网这出戏
房企还应更“走心”
蔡琦雯
近日,《新民楼市》联合上海搜房网针对“房企与互联网合作是否影响购房行为?”展开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房企与互联网合作产生的服务、产品方面的附加价值并未得到多数购房者认可,超过45%的受访者仍然更关心价格。
  □地产评论员 蔡琦雯

  从房企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后的实际动作来看,这种合作仍然处于“皮毛”阶段。对于这样的“联姻”,业内人士认为,房企不应停留在“量”的合作上,而应进一步作“质”的探索,学习互联网的思维,运用到房地产中,给行业带来创新和提振。

  在房地产市场调整的背景下,不少房企开始加快寻求多元化布局的节奏。但从当前的表现来看,房企”触网”行动仍然停留在“初级”阶段。

  摸石头过河

  一年的时间,万科花费了相当大的精力去学习互联网,终于在上周确定了与百度的合作,引入“互联网思维”,然而,尝试的部分也仅仅停留在商用地产方面。

  同样,上周引起业内轰动的还有恒大与阿里巴巴的牵手,这个基于足球的合作,让业内开始憧憬地产界与互联网未来的另一结合。在新闻发布会上,马云说未来三到五年里,希望用互联网的思想去帮助恒大进行转型升级。

  今年初,龙湖集团也提出了未来的转型战略,将分三个三年计划,使公司从传统房企向具有互联网思维的现代房企转型升级。

  “房企和互联网的合作是必然的趋势,当前,房企们都在探索期,与互联网的合作还停留在比较传统的阶段。”招商地产上海公司营销部高级策划经理沈明亮告诉笔者。

  金地集团华东区域助理总经理陈喆也认为,房企们都在摸着石头过河,当前较多的合作都停留在后期物业服务方面,而前期的产品定位和中期销售环节如何更好地合作则需要进一步学习和探讨。

  促销、服务或可行

  “互联网对房地产最直接的利益体现在销售上,电子商务购房平台本身就有团购的优势。”锦和投资集团品牌总监沙立松表示。

  然而事实上,通过互联网获得数据支持,以此促进销售的策略早已有之。克而瑞上海研究机构总监薛建雄表示,“其实互联网的数据优势并没有现在炒作的这么强,早从2008年至今,房企们都有利用互联网的数据来分析购房者的一些共性,但是那时并没有摆在‘明面’上,因此如果说现在房企和互联网合作是为了利用‘大数据’卖房,这样的合作并没有多大的突破,也很难给房企带来传说中的直接效益。” 

  作为代理楼盘的一线操盘手,德佑地产高级营运副总经理刘伍洋也认为,网络平台永远都无法取代需要专业人员提供服务的房产营销行业,“服务”是不可缺少的。

  除了卖房,还有很多房企将互联网思维运用到服务上。

  例如世茂、金地集团提出的“云服务”,花样年下属的彩生活提供的新物业管理模式等。它们的共性在于,利用互联网把传统的物业管理与增值服务整合在一起,为社区居民提供相关服务。

  除了住宅产品的物业管理服务之外,房企对互联网思维的运用还包括商业地产的运营。此次万科与百度的合作,就是要实现良性的“运营商、商户、消费者”生态系统,为提升顾客体验、创造商户价值、精细商业运营提供有力支持。

  “大数据”难造房

  从市场动作来看,房企与互联网的合作一直没有能延伸到建筑设计环节。

  “房企应该利用数据资源共享,分析出客户的共性需求,从而造出精品房。”陈喆表示。同样认为应该用互联网造房的还有万通控股董事长冯仑,今年4月,冯仑成立了一家以“自由筑屋”为口号的网络地产公司。他认为网络通讯如此发达,完全可以通过网络来完成房子的定制。

  然而对此,丁祖昱却认为,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这类想法的可实施性较低。房地产是“非标”产品,无法给客户提供标准化产品,客户的不同需求之间较难匹配。

  位于嘉定的某刚需项目负责人也认为,不同客户对于产品的要求都不同,尤其是刚需项目,目前主要考虑的是如何通过提高空间的实用性来增加性价比,若是按照每个客户的需求来造房,难度就太大了。

  合作还需更深入

  目前来看,很多房企向互联网“取经”的道路仍停留在表面的合作阶段,有待进一步深入。

  薛建雄表示,目前很多房企涉足互联网,但相当一部分是“随大溜儿”,担心不提前进入,未来会遇到门槛比较高的尴尬。事实上,互联网精神本质上是迎合了时代发展趋势和消费模式的变革,所以对于房企来说,通过互联网,应该挖掘出消费领域的一些新变化,并能对自身的模式进行创新。

  沙立松认为,互联网当下给房企的诱惑可能最大的是“眼球经济”,房企与互联网合作了,就引起了市场聚焦,然而这种“甜头”只是短期的,房企更应关注长期的有效合作。

  由此可见,无论是用互联网来造房、买房还是提供附加值,房企们最终学习的应该是互联网的共享、服务思维,而不仅仅是停留在合作的“形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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