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2:海外专稿/国家艺术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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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5日 星期六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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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猎奇
梁依云

  ◆ 梁依云(本刊特约评论员)

  不知道从何时起,行为艺术几乎快成了一种讽刺的代名词。这个在西方艺术史上还算挺重要的一项艺术类别,怎么到了国内就“水土不服”了呢?或许是这样的氛围影响下,我们鲜少会在国内的艺术展中看到行为艺术的作品,就连街头巷尾也很少看到,即便有也大多是国外来的艺术家在表演。与其说是这种偏见造成了它的冷遇,倒不如说是各种打着“行为艺术”幌子的“神经病”行为让观众望而却步。

  网络上常常报道这样的“猎奇”新闻标题:某地街头出现“行为艺术”令人咋舌。不用说也知道,十有八九又是和裸体、血腥、怪诞有关,这些作品往往高举着“人性”、“解放”、“自省”等旗帜,用一番天花乱坠的说辞让观众看得、听得云里雾里,到头来,什么艺术理念压根没人懂,大家都是拿着手机、相机前来猎奇的,而看完以后再感叹上两句“道德败坏”、“下作”之类的评论就完事儿了。这样的东西让人看了得不到任何思考,根本就不是行为艺术,但却在频频出现吸人眼球之后,让普通人对行为艺术产生了误解。

  发展到这一步,不得不调侃一句“不是每个搞艺术的都是艺术家”,很多所谓“搞艺术”的并没有自己的创意,喜欢照搬西方艺术家的表演,却忽略了中西方之间的文化差异。比如裸体,对于西方观众这或许不算太稀罕,但对思想传统保守的中国人来说,裸露尺度的把握必须有度,否则就会引起观众的反感,乃至道德层面上的质疑。裸体本身作为表现形式没有是非对错,但是如果观众看不懂,甚至被利用来夺眼球就是大大的不妥了。原本,比起绘画雕塑等传统形式,行为艺术应该是一种更直观、更有生命力的表现形式,对于注重动作手势来表达的西方人更是如此,但到了东方,不进行与文化相适应的改变,这种艺术创作就完全变了味。

  好的行为创意绝对不是猎奇,行为艺术在中国该怎么表现,还需要艺术家们更积极、主动地去探索,克服了“水土不服”,才能让老百姓欣赏到老少皆宜的艺术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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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猎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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