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规定”被网民简称为“微信十条”,对于每天机不离手,刷屏、点赞、转发的“拇指一族”意味着什么?本报记者为您逐一梳理。
为什么颁布规定?
“酸性体质是癌症的温床”“一句话总结各种食物相克,吃货们要小心啦”“指甲上月牙是健康晴雨表”……这些标题耸动的文章曾广泛流传于微信朋友圈,但却全部被证实为谣言。
继互联网信息监管机构大力打击“大V”群体利用微博进行谣言散播后,一年来迅速膨胀的微信用户群体开始“复制”当时微博的监管者们看到的乱象:朋友圈里充斥着暴力恐怖传闻、欺诈营销、色情赌博信息,甚至政治谣言。
在此背景下,昨天下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再出重拳,整肃网络。网信办发言人姜军表示,根据互联网企业及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情况来看,广大网民对少数人利用这一应用发布涉恐、涉暴、涉黄等违法信息,肆意传播诽谤和谣言信息深恶痛绝。社会各界强烈呼吁规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使之成为真正让广大网民能够充分理性发表意见、观点、建议和即时交流信息的平台。
姜军说,网络空间不能成为杂乱无序、充满戾气的空间。“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允许谣言、暴力、欺诈、色情、恐怖信息传播。”
有哪些“清规戒律”?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数据显示,我国即时通信服务用户已突破8亿。其中,腾讯微信月活跃用户接近4亿,微信公众账号总数580万个,已成为亚洲地区最大用户群体的移动即时通信软件。与此同时,还有微米、易信、米聊、陌陌等多个即时通信工具争奇斗艳,国内和海外的注册用户数量可观。
为了从源头净化微信圈层里信息杂芜,避免“随手转”等基于朋友圈社交心理的习惯助长不负责任的谣言散布,本次《规定》明确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注册账号时,应当与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姜军称,“七条底线”并非对网民行为的最高要求,而是本着“底线思维”,提出的最基本要求,是管理的底线,是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副教授上官酒瑞认为,网络世界与现实社会一样,有规则才有秩序,个人权益与社会秩序才能得到保障。“如果网络没有规则,网民可以随意突破底线,那就只能是没有赢家的沼泽地。‘七条底线’既是针对网络言论不良现象的合理纠偏,也是构造健康公共舆论空间的规范性约束。”
还能转时政新闻吗?
《规定》对公众信息服务的定义予以明晰,“本规定所称公众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即时通信工具的公众账号及其他形式向公众发布信息的活动。”
根据《规定》,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为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开设公众账号,应当经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审核,由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分类备案。
此外,时政类新闻的管理,是管理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的重点之一。
《规定》提出,新闻单位、新闻网站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非新闻单位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转载时政类新闻。其他公众账号未经批准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可以发布或转载时政类新闻的公众账号加注标识。
何为时政类新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移动网络管理局负责人徐丰表示,依据2005年下发的互联网信息管理规定,其中第二条明确:时政类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那么,普通用户转载时政类新闻是否受到限制?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副研究员刘瑞生表示,非新闻单位、新闻网站不得转载时政新闻,不会压制公众言论。“首先要看‘微信十条’中规定的内容是什么。规定的是公众账号,没有说个人不得转载时政新闻。也没有说,微信群里面不能转载时政新闻。”
网信办表示,针对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尤其是时政信息,规定比较严格,普通用户在“七条底线”之上享有充分言论自由。
是否影响言论自由?
《规定》发布后,有网友担心其将压制言论,影响网络言论自由。专家表示,国家对于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的管理绝不是所谓对言论自由的“打压”。
徐丰表示,近年来,对涉恐、涉暴、涉黄等违法信息,少数人以言论自由为名,行践踏公民正当权益之实,影响了社会道德风尚,影响了广大网民真正的自由。《规定》的出台,恰恰有利于行业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保护正当的言论自由。
《规定》施行后,对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的群组、朋友圈等功能有何影响?群组和朋友圈具有私密和公众双重属性。对用户的私密社交行为,《规定》明确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
人民网时政评论员称:“微信十条”不会限制人们在微信中聊天,不会干预人们在“朋友圈”里的交流。使用即时通信工具之所以需要做出某些承诺,是因为即时通信平台本身具有的社会性,它已不再是单纯的技术工具,被认为实现了全新的交流方式,并构建起一种新的社会关系。既然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每个人的“发言”、“转发”,都不可能是完全自我的,也就不应该是无限制或无节制的,都必须考虑其是否可能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伤害,是否对社会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
本报记者 王文佳 范洁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