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5000元的个人,月购500元商业养老保险,每个月可少缴纳15元个税,20年间共3600元个税可延至领养老金后再缴
“减税养老”,是保险业新“国十条”中跟老百姓最相关的一个亮点。酝酿多年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此次被“点名”,首次对外提出试点实施的时间表。业内预计将在2015年启动。
从2014年1月1日起,个税递延型税收优惠已经覆盖到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年金部分,新“国十条”又将税收优惠政策延伸至商业养老保险部分,对于准备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个人将是直接利好。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个人收入中用于购买商业补充养老保险时,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可延期至提取保险金时再交税。目前普遍是个人收入纳税后才交纳保费,这一做法对投保人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有望拉动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美国“401K计划”就采取了类似的做法,鼓励工薪族在职时多为养老储存资金。我国政策鼓励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承担老龄化社会高峰到来之际的养老支出。
据初步测算,按照我国现行税法,月收入超过3500元部分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超过1500元须按照3%所得税率缴纳。因此月收入5000元的个人每月需缴纳45元个人所得税,全年需缴纳个税540元。如果每月拿出500元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则每个月少缴纳15元个税,全年则少缴纳180元。如按照投资20年计算,则20年间少缴纳3600元个税。这3600元个税并不是免缴,而是在领取养老保险金之后补缴,具体缴纳方式还要等细则出台。
此前上海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设计的试点方案,缴费限额是每月1000元。在缴费及收益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再根据当期税率表缴税。 本报记者 谈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