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9项重点工作包括:依法规范破产申请审查;切实加强审级监督指导;健全完善破产管理人工作;改善破产案件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探索构建执行与破产的程序对接机制;推进破产案件信息化建设;继续强化破产审判队伍建设等。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当前出现了一些新类型的破产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上海法院积极探索促使执行程序中长期不能清偿债务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尽可能使债权人利益得到保护最大化,较好地发挥了破产制度净化市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