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去年非常流行的“网络预售模式”亦被纳入其列,因为按照以往商家常见的做法,预售商品价格往往较低所以被要求“订金不退”或“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但在征求意见稿中这已被认定为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今天凌晨,记者在国务院法制办官网上还看到,在上述全文近2500字、共计五章三十条的网促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最新版本中,特别针对历年来在“双十一”“6·18”、“12·12”等电商行业最热门的年度促销战里出现过的“老大难”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规范。其中,凡商家信口开河说自己是“全网卖得最好”的就属被禁范畴,因为规定明确了“不得为或协助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
同时,针对以往电商大战中强势大平台暗地里要求商家“二选一”站队的老问题,“意见稿”中也明确涉及:“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限制、排斥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组织者所组织的促销活动。” 这意味着,从今年起的电商大战,大平台将无法绑架供货商,这能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多平台网购比价权。
此外,针对以往正品保你“三包”但赠品就“捣糨糊”的问题,“意见稿”也首次把赠品必须是正品行货和售后要有“三包”列入了规定,明文要求:“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销售、附赠的商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得销售、附赠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网络集中促销中附赠的商品,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提供‘三包’服务。”
据悉,该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到2月5日。有关部门将根据社会反馈考虑作相应修改和实际调整,正式规定将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