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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4日 星期六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学与影视
张 炜
  张 炜

  文学作品不能急于改编成影视。这是不现实的。诗性写作转化成画面叙述是最困难的事情,这几乎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艺术。

  这种转化需要消化的时间很长,耗上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都很正常。诗性写作抗挥发的时间极长,影视人要闻到它的气息,要慢慢地领会许久。雅文学把情节一再地压缩之后,再把细节放大开,所以小说中的线性故事往往是隐而不彰的。这就需要编导将压缩的情节重新放大。这个放大的过程是很费力的。要还原文字作品的诗性,再现其强度和深度都是非常困难的,转化者必须是一个同等品级的诗人才行。

  由文学作品改编的影视,虽然从人物名字、情节等等看都大致未变,但实际上跟原来的作品仍然是极为不同的。语言艺术不见了,默读的艺术不见了,语言留出的几乎是无限的想象空间不见了。

  影视作品由于原作给它的许多助力,比如人物性格、景物描写,更有其中对思想和意境的表达,可以加固和提升自身的品质。但是雅文学,诗性很强的作品,影视最终仍旧是无法传达其艺术本质的。

  无论多么感人的文学名著改编的影视作品,如果认真读过了原著,一定会觉得比原著差了许多,二者绝不可同日而语。真正的语言艺术是不可取代的。相对来说,影视是一种大众艺术,是普及和娱乐的艺术。

  对于诗性写作而言,影视失去了更多的主动性和创作空间,所以影视只能比原作差一些——它可以无限地接近原作,却永远不可能比原作更好。相反,一些二三流的文学作品,即诗性较差的故事性作品,改编成影视之后,从形象到语言却存在着上升空间,所以倒有可能比原著更好了。

  鲁迅曾拒绝将《阿Q正传》改编成电影,担心那样只剩下了滑稽。艾略特的诗剧在电视上播出后,他发现电视作为一种媒介是有缺陷的,于是写信给报纸,反对“电视癖”,并坚决拒绝了将其诗剧改编成电影的打算。

  影视是运用艺术手段制作的工业产品。产品不再是个人的创作。而文学是源于个人的,是真正意义上的、狭义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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