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近6时,肖某趁其他4名随车人员下车收款之际,以修车门为名,用应急门钥匙打开运钞车的中门,独自从应急门进入车载金库,欲用从车内备胎下部找到的一根撬棒撬开钱箱,但没有成功。之后肖某多次利用随车人员去不同银行下车取款之际,终于撬开钱箱,从中拿了110万元现金,放入黑色布袋内。
晚上7时25分许,肖某趁4名随车人员把所收款项放入车内准备从中门上车时,将黑色布袋扔在驾驶室旁靠近左前轮的地面上。之后,肖某借口上厕所,又从车尾绕到驾驶门旁,假装向车内的同事要餐巾纸,伺机拎起布袋逃之夭夭。
肖某连夜包车到达南京,后在亲友规劝下,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金融机构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肖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近日,闸北区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决肖某有期徒刑6年,罚金20万元。
本报记者 江跃中 通讯员 王俊莎
【点评】
只是一念之差,肖某就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此案引人深思的不仅是人性的复杂,还有运钞车管理环节中存在的漏洞。
文盲老太贪图高额回报
借房抵押落入诈骗陷阱
85岁高龄的沈老太家底殷实,虽不识字,但非常有“经济头脑”。近些年,沈老太一直代理某品牌保健品。一日,沈老太接到营销保健品的曹某电话。曹某称想自己出去单干保健品投资,准备银行贷款50万。但自家房子是与公婆共有的,办理抵押不便,所以打算借一套他人名下的房产做担保。一旦贷款成功,可按照贷款金额给予10%的好处费。
沈老太觉得划算,就答应了曹某。不料,曹某却编出“阿姨有一套房屋出售”的理由,把房子卖给了一位朋友。并设法取得了沈老太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和银行卡密码。
曹某告诉沈老太,贷款批下来就直接进沈老太的账户。 一个月后,沈老太儿子到房产交易中心一查,发现房产早已过户到他人名下。而沈老太的银行卡在办理手续当天下午进账57万元,已被全部取出。
经公安机关调查,视频中与曹某一起陪同沈老太办手续的朋友,正是房产证上现在的产权人。不久,公安机关在曹某住处将其抓获。曹某供述,因缺乏资金,想到沈老太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就打起了沈老太房子的主意。近日,“借房人”曹某因犯诈骗罪,被虹口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通讯员 孙红日 本报记者 袁玮
【点评】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老人要格外留心被身边之人算计,落入贪小失大的骗局。
(本报记者 李一能 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