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你妈是你妈”有多荒唐?然而,新华社记者日前在西安一家社区居委会见识了100多项证明,其中不乏“证明你家有多少钱”“证明残币不是自己破坏的”“证明你没犯过罪”……居委会这个城市最基层的组织,在现实生活中“权力”却大得有些离谱,公章甚至成了“万能章”。
居委会的公章究竟有多“万能”?上海媒体也有报道:居民为病重母亲到银行取款,银行要居委会开证明澄清是母女关系;居民家里搬家了,邮局要居委会开证明才能更改报纸投送地址;居民为了参加信鸽协会,要居委会敲章开证明……可谓五花八门,形形色色。
客观而言,作为一级基层自治组织,居委会联系千家万户,当然会承载一些基本的社会管理职能,也有责任了解、掌握更多的居民信息。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扩大并延伸这种责任,更不能把什么事情都推给居委会的那枚公章。
居委会的小小公章载不动许多“证明”,这一方面是因为很多“证明”并非居委会的职责范围,像居民收入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生育证明等,囿于查询手段的欠缺,居委会并无能力出具相关证明。何况,很多事项也有具体的部门负责,只要联网查询即可,并不一定要居委会来证明。另一方面,随着社会流动的日益频繁,以往居民相对稳定的社区发生了很大变化,居委会很难完全掌握所有居民的真实情况。
一些管理部门无视现实情况的变化,依然沿袭旧的管理方式,将诸多“证明”推给社区居委会,既是对公众的推挡,也是对居委会的不负责任。不管挨上挨不上,都来敲一下“万能章”,看似体现了政府的公信力,是一种认可与担保,实则是在卸责与转嫁风险,也会产生现实麻烦甚至是法律风险,并不可取。
也因此,有必要明确居委会的定位和责任,重新理顺社会管理机制。首先,居委会也应该有“权力清单”,哪些“证明”可以出具,哪些则不可以,都应该有清晰明确的界定;其次,从长远看,还应该尽快让居委会回归社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的本义,真正成为居民的自治组织,而非盖章机器。此外,也要加快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实现公民基本信息的共享。
上海市委去年的“一号课题”及其成果,就意在纠正居委会中存在的职能错位现象,明确居委会协助行政事务清单、居委会印章使用清单,建立居民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以杜绝“社区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和“万能章”等怪象。相信随着这项社区创新举措的推进,居委会将还其本来面目,把居民自治工作搞得更有声有色。
特别是在简政放权的语境下,各级政府部门不仅要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还要把该兜起来的责任兜起来,让民众真正享受到更便捷、更公平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