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少数从事过保险销售工作或对保险销售业务熟悉的销售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借口送礼品或进行保单升级,骗取保险消费者信任,获取保险消费者保单号、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引诱消费者退保后“升级”购买所谓理财产品。还有的承诺高收益,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违规向保险消费者承诺高理财收益,回避产品风险,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在高收益下,保险消费者难免动心。
针对这种情况,上海保监局相关人士建议保险消费者要能做到“一问、二看、三思考”,避免掉入非法集资陷阱。
“一问”,即问产品的批准部门。根据2014年11月18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得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凡是有保险销售人员向您销售非保险理财产品时,一定要问该产品是否有监管部门批准,没有明确验证前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购买。
保监局相关人士说,“一问”之后要“二看”,即看公司资质,看个人资质。各类金融企业推出的理财产品,都会通过银行、特定网站或专业理财顾问进行销售,我们提醒大家切勿随意相信所谓“好心人”的推荐。一定要看清公司是否具备相关产品的销售资质,销售人员是否具备监管部门认可的销售资格。
第三是思考,也就是做出购买决定前冷静思考,三思而后行。“先要思考自身是否需要。如果购买保险的初衷就是建立保险保障,就应当提醒自己抵御诱惑,谨慎退保,一方面,在保险合同未到期情况下,中途退保保险公司是按客户保单‘现金价值’退还保费,有可能出现保单‘现金价值’低于‘本金’的情况。”
相关人士介绍,中途退保将导致保单失效,保险消费者会失去原有保险保障,万一出现保单规定风险,保险公司也无法提供相应赔付。
“还要思考收益是否合理。保险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普遍只有4%至5%,但相比其他行业理财产品,保险理财产品还承担一定的保险责任,保险消费者在理财同时还享有一份保障。如果出现明显高出正常收益范围还宣称是保险产品的情况,消费者就要加倍警惕。”
最后要思考资金是否安全。在销售人员宣称产品具有超高收益还能“保本保息”没有风险,甚至怂恿消费者通过保单贷款获取资金购买其推销的产品,我们就应当牢记高收益伴随高风险的基本原理,不要仅凭一面之词就忽视了资金安全。
本报记者 钟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