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七夕,看到些搭顺风车营销的语言,总觉扎眼:七夕约架不约炮,**情人活动大盘点;**教你神助攻摆脱单身狗;**教你如何搞定女王大人;**邀你一起抢织女,等等。
营销当然有必要,我理解。所以,宁泽涛出来,营销之;三里屯出来,营销之;任何东西出来,营销之。好的营销,是科学、甚至是艺术;不好的营销,却把猴子红屁股亮了出来。比如,宁泽涛声誉鹊起,似乎不用“小鲜肉”这样的词就难以表达对一个阳光青年的喜爱之情了,你也小鲜肉,我也小鲜肉;更有甚者,在以其为代言的某产品文案中,说要“办了他”“上了他”“天天抚摸他”。至于三里屯,则走得更远,恶俗是也。
注意力经济让这样的营销甚至跨出了产品销售本身,把自身变成了目的——换言之,只要受到注意,引起注目。在这种价值指引下,博眼球势必成为最高追求。一旦正常手段难以奏效,就剑走偏锋、棋行险着。走偏的剑、行险的棋,就流于用低俗来勾引和满足受众;这一过程,是对双方的相互贬低:制造者认为他的受众只配以这样的方式来打动,使用者判断制造者只能以这样的水准生产。
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兴盛,让参与其中的每个人也都在这个平台上“营销”自己。以前也营销,以前营销可能只在自己当面接触的人群范围中,而现在则大大扩展了。
然而,低俗毕竟仍旧是低俗。被注意了,也只是说明你的低俗被更多人知道而已,不管是一个人、一个产品、还是一个公司。低俗本身不会因为被广为人知、哗众取了一阵子“宠”就完成华丽转身。
对公司而言,拿出些好的创意、美的语言;对个人来说,不妨有意识避免满口“然并*”腔调,似乎不这样就不时髦、不这样就不会表达自己了,浑然忘记了我们汉语言中有着那么多优美的语言。在发声越来越容易的今天,每个人的营销语言都对这个大环境的好坏有着直接效应。
据说,骗我可以,注意次数;那么,营销可以,避免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