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将单日买入开仓限额调整为单日开仓限额,对投资者单日买入开仓与卖出开仓实施合并限额管理,具体标准为:投资者总持仓限额为50张的,单日开仓限额不超过100张;投资者总持仓限额为50张以上至2500张的,单日开仓限额不超过总持仓限额的2倍;投资者总持仓限额为2500张以上的,单日开仓限额不超过5000张。上交所要求期权经营机构审慎确定客户实际可以获得的权利仓、总持仓及单日开仓限额等各项持仓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