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告胜诉,这将是史上首次有动物被判定拥有知识产权。
2011年,斯莱特在印度尼西亚游历期间,偶然让一只野生苏拉威西猕猴拿到了他的照相机。这只猴子拿着照相机摆弄一番,无意间摁动快门,拍摄了数张令人忍俊不禁的“自拍照”。
斯莱特把猴子自拍照收入自己的作品集,2014年在美国出版。斯莱特说,他现在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并且诉苦称自己只是一个穷摄影师,从未想过要欺负猴子。
斯莱特说,他在书里“对动物抱持同情和关爱的态度,赞成动物在某些情况下拥有财产权,但我不同意它们拥有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