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网络小说在2010年开始就成为影视公司最廉价的影视版权库。那个时候,影视公司到网站上买版权,就像女生到商场一样,指着排行榜说,除了这几本书我不要其他都要。但后来,投拍的四分之一都不到。最终拍了,也有太多并不成功。
其次,好数据不等于好IP。经常有人说你看我这本书数据多好,我的点击量多少,好像只要这些数据好他作品就是IP,就能够卖一个好价钱,改编游戏肯定能够过千过亿。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2013、2014年很多当时卖到天价的版权,作品改编之后沉没于市场。
再有,若是真的买到了好的贵的IP,请一定精耕细作地开发。与会的不少作家和网站负责人都提到了《盗墓笔记》,“这样非常不错的小说,他卖掉之后,拍了之后影视作品的质量其实并不是非常尽如人意的。”粗糙并且急功近利的开发,其结果是极大损害了IP本身的形象,还有未来的市场价值,实在是令人扼腕。
孙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