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6日10时许,俞某携妻子从江苏老家坐长途汽车回到上海。出站后行至中兴路、普善路路口时,为赶乘马路对面的公交车,不顾路口已亮起红灯,仍欲强行穿越马路。当他们快步走到马路中央时,正在路口执勤的交警小江立即上前劝阻制止,并要求迅速退回马路边等亮绿灯时再通过。
可此时的俞某却火冒三丈,不仅指着小江的鼻子破口大骂脏话,上前用身体顶住小江,并将其手中的指挥棒拍落在地。此时已有过往车辆排队鸣笛,小江见情况紧急,便对俞某实施控制欲强制带离,挣扎中,俞某用左肘部对小江的胸部开起了“凿子”,后干脆就势躺倒在地,耍起了无赖,并向围观人群谎称“警察打人了”,造成中兴路、普善路两条道路拥堵达20多分钟,直到增援的民警赶到,才将俞某制服。经鉴定,交警小江左胸软组织挫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俞某使用暴力阻碍民警执法,致数十人围观及交通受阻,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闸北区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