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事后都把焦点放在了改善急救机制方面,基本忽略了一个更直接的问题:到底是什么蒙住了人的眼睛,让一连串的环节都漠视了面对面的痛苦?这当然并非社会的道德感已然滑落到了这种程度,而是反思这一事件的人形成了一种固化逻辑:亟须调整的是机制问题,或者说是被制度固定下来的利益格局,个人的道德感只是次要因素。这种认知,即便揭示了某一方面的真相,也是一种遁词,就好像人们看待利益的方式,与道德感无关似的。
当前社会上有一种倾向,即不论什么性质的矛盾,直接跳到利益冲突的框架来分析,基本不思考社会基本伦理的正当性,看似深刻其实很无力。比如,在冤假错案背后要挖一个部门利益的坑,官员腐败也习惯性联想到工资低,甚至连监守自盗这种事,都只是利益惹的祸。这些说法隐含着一个潜台词:在利益格局变得合理之前,人们“对有关正义或人性的全部感觉无动于衷”,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理解和容忍的。
然而,利益调整永远在路上。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忘记唤醒人性的力量,缺少道德河床的利益,就会长出自己的保护壳。每一个人都被束缚在利益的格子间里动弹不得,改革也就无从谈起。利益和道德感某种程度上的错位与倒置,正是当前社会冷漠的一个重要形成机制,也是阻碍改革深入的重要原因。(刘天亮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