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多年前,唐女士就和前夫离了婚,家里的房子分给了唐女士一份。几年前,这套房屋所在地块动迁,唐女士也是被拆迁人。本来唐女士就想着去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一个要好的朋友和唐女士提出,可以找人和唐女士假结婚,这样就可以分中套的房子。刚开始唐女士也不想这样做,但禁不住朋友不停的劝说,最后唐女士算是与朋友介绍的这位男士假结婚了。结婚的手续都是这个朋友陪着去办的,唐女士看都没看那位男士一眼,当然对他的情况也根本不了解。这样,唐女士就分得了一套中套安置房,拿到的动迁款也分给了这个朋友一部分。
拆迁好以后,唐女士马上就与这位男士离了婚,之后再也没有见到过这位男士。之后,相安无事好多年,如今,唐女士分得的安置房可以办产证了,但是由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以及配房单上都有这位男士的名字,这位男士不到场,就没法办产权证,唐女士就去找那位介绍的朋友,谁知这个朋友如今却躲着不见唐女士。
无奈之下,唐女士找到我们,希望我们能帮她达到办出产权证的目的。由于唐女士结婚、离婚的相关材料遗失,且她对那位男士是一无所知。因此,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调查,查出这位男士是谁。最终我们查到了这位男士及与唐女士结婚、离婚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将这位男士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安置房归唐女士所有。
在庭审中,我们提出,唐女士与这位男士假结婚的事实,同时在双方签订的自愿离婚协议书中也明确约定,无共同财产分割,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安置房长期以来也一直由唐女士一人居住使用。
最终看到我们准备的充足证据,这位男士同意与唐女士协商解决此事。本案以调解结案,安置房归唐女士所有,由唐女士给付这位男士一定金额的补偿款。
黄华明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