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份我的老伴去世了。12月,我在整理她遗物时,发现她生前曾在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华灵路营业部买了16只股票。我资料齐全,还有一份公证书,可当我去证券公司办理时,他们却拒绝让我认领。我先后多次与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沟通、协调,可是至今依然无果。请求晚报“和事佬”栏目帮助调解。 读者 严先生
【本报调解】
经调查,读者严先生的妻子唐女士于2015年9月去世,11月严先生去公证处办理了一份公证材料,并成功将妻子留下的三份存折中的钱从银行取出来。
12月初,严先生在整理妻子遗物时,发现一张中信建投证券华灵路营业部的对账清单,于是他来到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华灵路营业部,经询问才知妻子生前在此买了16只股票,市值达28万元左右。严先生要求继承妻子的股票账户,可是由于他并不清楚当时妻子设置的密码,所以营业部的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带齐材料去公证处公证。
这时严先生拿着自己上个月去公证处办过的公证材料来到证券公司,但证券公司表示凭此公证无法拿到妻子的证券账户,需要他重新再办一次公证。
对此,严先生很苦恼:“之前都已经办过一次公证了,这不是多此一举,做了无用功嘛!”事后,严先生与证券公司多次协商,可依然无法达成统一意见。
记者联系了中信建投证券华灵路营业部,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解释道:“对于严先生反映的情况,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已经先后跟他沟通过数次,因为他之前办理的公证材料是关于三张银行存折的公证,里面并没有证券账号的公证,所以按照法律程序,我们是不能将账号直接给他的。”
该工作人员最后建议:“严先生必须重新再办一次关于此证券帐号的公证,公司才能将账号给他。”
对此,记者将证券公司的建议传达给严先生,并仔细耐心解释给他听。严先生最终表示理解。
本报记者 陆常青 王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