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被告人高某某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16年8月27日被白银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白银市公安局逮捕。白银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高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侮辱尸体罪,向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进行程序性审查后,于今年5月2日依法受理了此案。
该案合议庭成员、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永奇介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已通知白银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被告人高某某的辩护人,援助律师已依照法律规定查阅、摘抄了卷宗,会见了被告人,并依法向被告人高某某送达了白银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各被害人近亲属均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委托了诉讼代理人。
审判员滕文祥说,该案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案件事实涉及被害人隐私多,情节披露后将对被害人近亲属造成伤害,也会在社会面形成不良影响,全案不公开审理,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