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开展了“市民最不能忍受的不文明行为”评议活动,收到意见、建议2万多条,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高空抛物,行人乱穿马路等30类不文明行为成为最不能忍受的行为。此次《条例》针对这些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以法规的“硬约束”来提升市民的文明素养。比如在行驶的车辆内向外抛掷物品,属驾驶人行为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属乘车人行为的,将处以50元罚款。
郑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