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取政策方面,明确除了原有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偿还申城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可提取外,还按租购并举的要求,支持上海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允许职工委托提供宿舍住房的所在单位或者市场上提供租赁住房的专业租赁企业集中递交申请。
贷款办法继续按照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要求严格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加入对住房套数和贷款次数的限制规定,以更好地支持自住住房、普通住房和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消费需求。同时进一步丰富贷款品种,涵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外,将外省市缴存职工在申城购买自住住房纳入贷款范围。
在优化流程方面,申请办理无房租赁提取的职工可以通过授权方式核查房屋信息,不需要提供无房证明材料。对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或者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可以办理约定提取手续。职工办理账户异地转移的,统一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账随人走”,避免职工来回奔波。同时,缴存、提取管理办法将加大信息共享力度,优化网上服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