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提建议次日被转交
张兆安代表是民建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市社科院副院长,已经是三届连任代表。他说,民建会员大多是经济界人士,会员所在的企业70%是中小企业,所以经常能听到企业家反映各种问题。3月6日上午,在上海分组审议会上,张兆安就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了发言,他讲到了企业反映的一些问题,其中一个就是企业退出机制太繁琐。他举了个例子:企业注销需要组成清算组,全部股东到场签字,可是有的股东人已在国外,当初只不过投资几千元,不可能为此再飞回来一趟。张兆安建议有关部门简化相应流程,降低企业注销成本。
“您的发言被到现场听会的有关部门同志听到了,这个意见次日就转给了工商总局。”王磊说,工商总局对代表的建议十分重视,第一时间就进行了研究。“今天上午,我们企业注册局开会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第一时间给您一个反馈。”
王磊说,这个问题的确存在。根据公司法中规定,企业解散注销需要组成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在报纸上发表公告、形成报告……原先,如果一家企业没有债券债务,也不涉及其他问题,注销最快的也需要180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14年,国务院要求开展“简易注销”试点,对象是两种企业:未开业的企业和无债权债务的企业。2015年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后在全国推广。如注销所需材料,从10个文件减少到4份;不需登报公告,在工商总局的网上公示即可。从去年3月到今年2月底,全国共有26.7万户企业建议注销,占同期注销企业的21%,一年还省了1.1亿元。
“公司法”需进一步修订
张兆安说,我们政府推行“放管服”,前端做得挺好,准入门槛低了,企业注册数量每年增速都很快;中期服务的效率也大大提高。但是后端,也就是退出环节,也要跟上。“除了上述两类企业外,其他企业就不能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吗?”他问道。
王磊从法律规定上作了解释:目前还不可以。退出和进入不同,企业退出市场涉及到税收、社保、交易安全等问题,更需要慎重对待。公司法“公司的解散和注销”一章共有11条。如果希望进一步简化注销程序,就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修订,这就需要全国人大这一立法机构发挥作用。
“做任何事情要与法有据,根据法律要求来做。”张兆安表示赞同,并主动认领了一个“任务”,“我将对此进行深入调研,争取明年三月份来开全国人代会时,递交一个关于公司法修改的议案。这对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太重要了。”
点滴事看出作风转变
在交流中,张兆安还谈到一个情况:现在不少企业认为吊销执照,就等同于企业关闭,啥事都没有了。“这是一个误解。吊销执照是一种行政处罚,但企业还在,不意味着退出市场,企业仍有责任和义务。”王磊说,企业如果不来主动注销的话,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会进入征信系统,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比如办新企业、招投标、银行贷款都受限制。
探讨中大家一致认为,企业注销程序的简化确实还有很多空间。比如,在互联网时代,在报纸上登公告还有没有必要?又如,要组成清算组,股东能不能委托别人办理?“即便人在国外,现在还有电子签名啊,远程扫脸,都可以啊!”张兆安说。
一个小时的“协商会”结束后,张兆安代表竖起大拇指,为国家部委点赞:“政府部门和人大代表面对面交流,对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一方面,体现人大对政府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也让我从点滴小事中看到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的转变。”
特派记者 邵宁
(本报北京今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