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申报城市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4平方米,公园绿地10分钟服务圈覆盖率不低于90%,道路绿化达标率不低于80%,公共设施绿化达标率不低于90%。
据悉,自2005年获得“江苏省园林城市”、2008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荣誉后,近年来,南通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创建生态园林城市视为优化城市生态、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工作来抓,秉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引领城市转型发展,以“经济中心、创新之都、交通枢纽、花园城市”为目标,不断优化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扎实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形成了“城园相融、山水相间,绿与城市协调相映,人与自然和谐相生”的城市良好生态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