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泉口路109弄的虹康小区三期。在小区一处绿化带附近,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正站在树荫下,悠然自得地埋头吃着草。记者走近后观察到,这匹马被人系在绿化带内的一棵树旁,马匹的头颈部位系着皮质的鼻羁和脖套,据目测,马匹高约2米,体长超过3米,一身黑棕色的皮毛,在阳光下油光锃亮(见图 徐驰 摄)。
马的身旁,放着一只用于盛水的蓝色脸盆,随意堆着几捆供马匹食用的干草。马身四周,一堆堆粪便随处可见,有的甚至已经堆成了“小山”,散发着阵阵异味。
据知情者透露,上周日,一居民用一辆卡车拉着集装箱,把马运进了小区。物业虽曾制止过,但还是没能劝住。一开始,居民甚至将马牵进了家,最终,才“安顿”在了这片绿化带内。
新泾镇刘三居委会干部告诉记者,自从上周日这匹马进入小区后,周边居民们投诉不断。经居委会反复协商,当事人表示会将马匹迁移至其他地方饲养。
居民区是否能够养马?经查阅,记者并未找到明令禁止的法规。对此,市宠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赵惠丽表示,居民在小区内饲养如此大型的动物,于情于理,显然都不能被接受。
赵惠丽也坦言,从法律层面来说,目前只有一部《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她呼吁,相关立法部门可进一步出台相关法律细则,明确养宠人的界限和法律义务。
近两年来,饲养马匹的新闻并不鲜见。2016年,本报就曾报道过浦东长泰广场车库内有人养马一事(详见2016年8月29日A10社会新闻版)。
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晓鹏认为,人口密集的大型城市,居民相对集中的小区内,并不适合饲养大型牲畜。王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业委会可以代表全体业主,来行使民事权利。“如果业委会认为,该户居民违反了小区业主的公共管理契约,可以出面主张民事权利。如果当事人不听劝阻,业委会或居委会也可以向当地的卫生防疫部门举报,要求相关部门到现场查勘,做出判断。” 本报记者 徐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