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组数据显示,2015至2017年,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比率)分别为75.03%、77.77%、77.22%。
当前中国非法集资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参与集资人数持续上升,跨省案件持续多发,涉及多省份乃至全国的特重大案件时有发生。
据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王志广介绍,如今非法集资犯罪手法善变,欺骗性强,且非法集资侵害对象涉及各个年龄、收入和职业的人群,特别是许多低收入人群、农民、退休人员参与其中,有的案件超过半数的受害者是老年人,不少人将养老钱、救命钱投入集资,几乎血本无归。
公安机关提醒,务必警惕以下情形的“投资”、“理财”项目:
●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 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 以 “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 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