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保险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资金运用渠道持续拓宽,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种类和规模迅速增长,其比例控制、信息披露、风险管控等存在的问题受到监管关注。此次银保监会在关联交易额的计算和比例上作出明确规范。如保险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投资余额,合计不得超过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资产的30%与上一年度末净资产额二者中较高者;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和境外投资的账面余额中,对关联方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各类资产投资限额的50%;保险公司对单一关联方的全部投资余额,合计不得超过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资产的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