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唐先生经不住小弟哀求,加上父母也在一旁劝说,就同意了。唐先生提出,一家三口搬走后,要将妻子的户口迁入老房子,以后万一老房拆迁,还会分到一份动迁款。小弟见目的达成,点头同意,父母当然对此没意见。这样,唐先生和女儿的户口迁往弟弟所分的房子处,唐先生妻子的户口迁到了老房子。这样相安无事多年后,因小弟多次生病,唐先生不遗余力照料,经父母和小弟同意,唐先生的户口又迁回老房子。大家说好,小弟一直未婚未育,就由唐先生照顾,另外父母也要靠唐先生,唐先生的户口迁入后,老房子拆迁,唐先生和妻子就能分到两室一厅的房子。可老房子到底什么时候拆迁,大家心里都没底。
去年,老房子终于被征收。在此之前,父母因病相继过世。本来家里老房子的承租人是母亲,不知小弟在外面听了谁的话,非要做承租人,虽然妻子不同意,但唐先生还是同意了小弟的要求。在他的坚持下,妻子一同去了物业公司,办理了相应变更承租人的手续。在这些变更承租人的书面材料中,小弟以新承租人身份,承诺保证共同居住人唐先生和妻子的居住权利。可小弟和征收单位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后,不愿将征收补偿款分给唐先生和妻子。
这样唐先生和妻子找到我们。作为他们的代理人,我们撰写了起诉状,并调查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要求依法分割征收补偿利益。
庭审中,我们提出虽说唐先生和妻子并没有长期居住在被征收房屋处,但之前家中对征收补偿利益的分割是有约定的,且小弟同意唐先生及妻子户籍迁入被征收房屋的行为,以及变更承租人时出具的承诺,可以确定唐先生及妻子为被征收房屋的共同居住人,理应分得相应的征收补偿利益。
本案在法院的主持下,唐先生和妻子与小弟达成了调解协议,小弟在一定期限内向唐先生和妻子支付一定金额的征收补偿款。
黄华明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