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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15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民随笔
看上去很美
郁晶陶
  郁晶陶

  “不限量”“任性用”,国内三大运营商陆续推出的不限流量套餐,让很多人心动。的确,不必惦记流量还剩多少,能尽情地上网“冲浪”,这样的前景,很美。

  然而,限量是不限了,可是,会限速。

  购买不限量套餐后,一旦流量使用达到一定阈值,上网速度就会被降低。降速之后,有的用户“微信半天登不上去”。

  发生这样的情况,用户感到“上当受骗”,也在情理之中。因为办套餐时,运营商重点宣传的是“不限量”,“限速”很少提及。说好的“不限量”,用到一定量后体验打了折扣,这算不算“虚假宣传”呢?

  近日,工信部要求电信企业规范不限量套餐的宣传推广行为,不得夸大宣传,限制条款要标示醒目。三大运营商随后公布了自查、整改措施,表示将醒目提示“达量降速”条款。

  达量降速,据说是出于技术原因,在现有移动网络条件下,如果大规模无限制开放流量使用,很可能造成网络堵塞。既然目前还做不到真正的“不限量”,那么所谓的“不限量套餐”,就难逃名不副实的质疑。

  《广告法》规定,广告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虽然三大运营商表示要自查整改,但已做了的那么多广告和宣传,这其中有没有违法内容,恐怕也需要职能部门好好查一查,该罚的也该罚一罚。再进一步说,即使明示“达量限速”,目前的“不限量套餐”还能不能叫“不限量”,也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移动网络已成为当下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运营商的种种优惠攻势,有些看上去很美,但“研究”一下,就会发现复杂的限制条款。比如,运营商和一些互联网公司推出的定向流量包,定向流量的使用范围有限制,用户如果不注意,话费可能不降反增。

  提速降费,是大势所趋。宣传推广说得再好,都不如让用户明明白白消费、实实在在体验。对于涉嫌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情况,职能部门要行动起来,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消费者,恐怕也不得不多长个心眼,在各种广告和宣传面前,保持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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