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这面破裂的墙,可以伸进一只拳头;现在,两只;以后,台风季节若再来几趟大风雨,不堪设想。
这面破裂的墙,长在一处老建筑上。这处老建筑,是233处受损优秀历史保护建筑中的一处。目前,申城1058处优秀历史建筑中有233处不同程度受损,其中,10处受损严重,受损老建筑多为非公产权。
16年前,在全国各地大拆大建的风潮中,申城老建筑保护地方立法从无到有,推动保护观念变革,抢救了一批老建筑。16年后的今天,重新审视制度供给,无论是公有产权还是非公产权,老建筑如何才能得到一视同仁的可持续保护?
233处损毁修缮不力,多为非公产权,为何?原因在于:一方面,依据现行《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保护条例》,由产权人承担建筑的保护、修缮、组织抢险等责任,但现实中,如果产权非公,往往会牵涉一大家子海内海外众多人口,产权人因为产权情况复杂拒不履行法定责任,房管部门无法采用强制措施,修缮进展迟缓,损坏却是加速度。另一方面,即便产权人愿意履行修缮义务,却无力承担巨大费用,而非公产权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不在各级财政的法定预算科目当中,难以得到财政资金补贴。
老建筑,特别是非公老建筑年久失修受损的背后,既有资金短缺,也有政策缺失、监管缺位,亟需制度供给创新,切实防止城市历史文脉流失。
一个关键问题是:非公优秀历史建筑,财政出资修缮保护,可否进入法定规范;在财政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可行保护路径?
几年前,重庆市的老建筑保护新政,很让全国各地文保同行艳羡。在重庆,优秀历史建筑,产权无论公有还是非公,都可以得到财政资金的有力援助,而且,伴随社会经济发展,专项保护资金随GDP同步增长。
社会发展了,城市富裕了,老祖宗留下的大宅院,不能拆,更不能变成“破落户”。财政资金,修缮公有产权老房子,天经地义,参与修缮非公产权老房子,情理法理,一样说得通——毕竟,老房子,无论产权属性,都是城市文脉,都是公共文化产品,保护发展文化遗产,建设共同精神家园,义不容辞,保护条例,当修则修。
老建筑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文化遗产保护的强大合力和长效机制。多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申城老建筑保护的共识逐渐形成,保护意识日益增强。
1998年,市十一届人大代表朱志荣在调查中发现海派老屋不堪承受“岁月之重”,即提交议案,建议为保护优秀历史建筑立法。2002年1月28日,同济大学十余位建筑学和法学专家为老建筑保护致函市人大常委会;同年4月18日,《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保护条例》立法听证会举行。2003年1月,《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保护条例》实施。此后,立法后评估表明,若发现某幢建筑具有历史文化价值,71.9%的市民表示会向规划、房地或者文管部门提出保护建议;若发现有危害保护建筑的行为,82.9%的市民表示会积极举报;78.9%的受调查市民认为,“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深入人心。事实上,近年来沪上发生的老建筑破坏事件的最初被发现,也都出自市民举报。
同时,更多保护路径也在探索中。因为年久失修,个人会不会出钱修缮房子?立法后评估显示,37.1%的优秀历史建筑产权人表示自己“会出钱”,50.9%的人表示“愿意出一部分,但希望得到资金补助”。为此,评估建议政府职能部门探索多元化、市场化投入机制,制定鼓励措施,吸引民间资本投入保护。事实上,在公共财政之外,慈善基金之于老建筑保护,也有用武之地。当“扶贫帮困”有了充分的社会保障制度托底之后,进入全面小康社会,面对人民群众日益旺盛的精神文化需求,面对传承中华文明的事业需要,推动形成文化遗产保护的强大合力和长效机制,都有待慈善公益事业开疆拓土。
迄今,申城已拥有1058处市级优秀历史建筑,覆盖全市16个区。保护老建筑,就要想方设法让它们好好“活”着,无论它们的产权是“公”还是“非公”——因为,它们都是这座城市最有辨识度的家国记忆,无可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