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衷 传递执法温度
根据《免罚清单》规定,市场主体发生符合规定情形的34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免予行政处罚,涉及市场监管(工商、质量技监、食品安全)、消防等多个行政执法领域。这是上海为企业营造更优营商环境的重要新举措,将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
提高制度供给质量,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市司法局在前期有关调研中发现,大部分轻微违法行为的主体都是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大都设立时间不长,合规意识和能力较弱,初次违法很多都是无心之失,处罚难免会对企业未来经营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但对于轻微违法行为,不少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却“不会”也“不敢”给予免罚处理:一方面,执法人员在具体案件中面临“怎样的情形才构成违法行为轻微”的困惑;另一方面,担忧“不予处罚”会被标签为“行政不作为”。
为解决这些现实问题,三部门广泛听取意见,最终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不予行政处罚”的通行规定与近20部单行法规相关规定仔细梳理,形成了《免罚清单》,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原则 既包容又审慎
记者看到,《免罚清单》对此次列入的34项市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做了严格限定,其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28项;市应急管理局共6项,集中在消防领域。
但是,对于食品安全、消防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行为,《免罚清单》充分体现审慎原则,对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4项免罚事项明确要求仅限首次、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后果;涉及消防领域的所有免罚事项均要求情节轻微,当场整改或者当场恢复原状,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其中5项免罚规定明确要求不适用于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未来 预防教育为先
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介绍,行政执法的价值,绝非“为罚而罚”,而是要达到预防违法的实际效果。为此,《免罚清单》规定,对于不予行政处罚的,除责令改正外,执法部门还要及时开展教育工作,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提升行政相对人奉法守规意识,避免日后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