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6家人工游泳场所均按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档案)、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合格率为100%; 436家从业人员取得了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合格率为100%;436家设置了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合格率为100%; 428家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了卫生检测,合格率为98.2%; 436家按规定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合格率为100%。436家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合格率为100%。126家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建档率100%,开展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率100%,清洗消毒率100%。
目前,抽检和监督检查不合格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同时,对全市37家游泳场所第一阶段的随机抽查结果和泳池水质卫生不合格信息,已分别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