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保释-再被抓-再保释……这成了今年以来香港警察、黄之锋、香港法官们三方之间的一种循环。
且看最近一次——
8月30日一早,警方拘捕黄之锋,理由是其涉嫌于6月21日包围湾仔警察总部,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3项罪名。当天下午,黄之锋在东区法院聆讯后以1万港币获保释。更令人惊诧的是——裁判官准许其在9月3日至5日往台湾参与“研讨会”,之后还可以前往德国参加会议,再去美国“接受杂志采访”。案件押后至11月8日再讯。在保释期间,黄之锋必须每周两次到警署报到、守宵禁令及不再进入案发地点。
可就在获保释的第二天,8月31日,黄之锋就现身铜锣湾参与非法公众活动。9月3日,黄之锋伙同煽暴派议员朱凯廸、香港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跑到台湾地区,先后在台独组织“时代力量”及民进党中央党部举行所谓闭门座谈。其间,黄之锋摇尾乞怜,要求台湾当局为香港激进示威者提供帮助,甚至希望台湾当局修改“难民法”。
然而,他的设想基本落空。台湾当局尽管想利用黄之锋等人,特别是蔡英文期望利用黄之锋这张牌来助选2020,可9月4日,台当局亦宣布:对于有关人士来台申请“庇护”的问题,将以陆委会政策为主办理。这等于间接否认以修改“难民法”来接纳香港暴徒。
回到香港以后,黄之锋并没有消停。9月8日早上,黄之锋于香港国际机场离境时被警方拘捕。原因是“涉嫌违反保释条件”。
目前,距离11月8日法庭再次传讯黄之锋的日子还有整整两个月。正如香港资深大律师马恩国所说,允许黄之锋保释期间离境,是“绝对不应该”的事,按已知证据,黄之锋被定罪机会很高,而其离境后,若弃保潜逃,香港警方未必能将其抓捕归案。另一方面,一名在保释期的嫌犯能做环球旅行,满世界溜达,似乎也是对法治精神的一种反讽。捉放黄的闹剧何时了?人们拭目以待。
本报香港报道组(香港今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