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崇明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案件,被告人沈某在崇明经营一家大排档,其中卤味几乎是顾客必点。然而一些细心市民发现,这家售卖的卤味风味独特,几天不吃就“馋虫上身”,这引起相关部门注意,在最近一次食品安全检查中将沈某的排档列入检查范围,结果十分惊人。
当天,崇明公安局和市场监管局至店内,对待售的卤鸭头、卤鸭掌和卤汁快速检测,结果吗啡类均呈阳性,沈某当即被警方控制,到案后他交代了吗啡含量的来源,原来他在卤汁中添加了国家明令禁止的罂粟壳。“放了这东西,菜就好吃,当时认为这是吊鲜头的。”沈某说。
最终,崇明法院宣判,沈某因犯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