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展的道路交通大整治,已走在全国前列。我们欣喜地看到,8个月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均有明显下降。上海市统计局民意调查显示,超过9成受访群众对大整治成效表示满意。曾经怀疑警方“搞突击”“一阵风”的市民,在持续的严格执法面前也不得不信服。在前、昨两天的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上海的做法受到肯定,普遍认为上海交通整治创造了有益经验。
上海开展的这场道路交通大整治,不仅在市民心中植入了规则意识,更是法治思维的成功实践,也是一次法治精神的大传播。
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说过:“法律乃最高的理性。”法治思维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
法治思维体现在实际工作中,便是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交通大整治刚开始时,遇到最大的阻挠来自一些非机动车车主和行人,他们常常把违法产生的后果作为衡量是否该处罚的标准。很多骑车人、行人违法被处罚,都觉得交警“小题大做”,他们觉得在人行道上行驶、横穿一下马路,只是“违章”,而不是“违法”。其实,这恰恰说明了一部分国人法治意识的淡薄。警方表示:违法行为从社会危害来说有大小之分,但从法治社会建设来说却没有区别。在停车线前,哪怕仅仅是压线,也是违法行为。
而严格执法,又表现在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为此,上海借助高科技手段,构建起几乎全覆盖的非现场执法网络。如今,车行在高架道路上,经常可以看到在匝道口的一块显示屏,不时出现“车号XXXX违法变道”的字样。违法行为一旦发生,马上被捕捉到,并公之于众,这对于车主的警示作用是极大的。今年8月上海警方又推出了“电子警察违法抓拍即时告知系统”,通过将车牌图像转换成数据,在大数据平台上找到车主联系电话,立即推送告知短信。明年,还将有1.8万套电子警察“上岗”执勤,各种违法行为都逃不过天眼。
法治精神,还在于对待各类违法行为主体的态度上。违法主体没有例外,这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如今,交通违法行为者无论职位大小,一律依法处罚,我就曾听一位区委书记说起他在路口变道,被交警拦下,被罚得心服口服。同样,一位送九旬父亲去瑞金医院探望病人的私家车主,车在医院门被贴了黄单子,起先他有怨气:“送老人进去几分钟,出来车就贴了黄单子。一点也不人性化!”交警与他作了沟通:“来医院都是急事,每一辆车都停几分钟,加起来路还能通吗?”
正是通过持之以恒的严格执法,让广大市民逐渐意识到,遵守规则的人最终不会吃亏。规则意识和法治精神,将成为上海这座城市最可贵的软实力。
当下,我们城市社会治理的难题还很多。如乱设摊、无证经营,又如违法建筑、敲承重墙等违法装修行为,还有群租、噪声扰民等,这些都是群众屡屡投诉、媒体不断曝光,但一直无法根治的顽症,这些顽症因为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存在,量大面广,有关部门也曾多次集中整治,然而,整治后的长效机制难以跟上,导致不断回潮。
对于群众的投诉和记者的镜头,有关职能部门和监管部门常常表示为难:违法建筑认定要走程序,告知单无法送达当事人,噪声无法测定……可实际上,这些问题在我国和本市的各类法律法规中都有界定,与马路上转瞬即逝的违法行为相比,这些违法行为的认定并没有那么难。关键是有没有决心,能不能以法治思维来解决这些问题。
上海道路交通大整治这一法治思维的成功实践,也给我们以启迪。如果各有关部门都能从中获取经验,依法行政,敢于碰硬,同时集中各方智慧,上海的社会治理一定会出现新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