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日上午9点多,戴某在上班途中被一私家车撞倒,头部倒地,当场短暂昏厥。后被送至长征医院抢救,起初在留观室治疗,并拍摄脑部CT等,在此期间医院书写有完整的门诊病史。四天后,戴某病情有所好转,医院建议其正式住院,并接受手术治疗。但是,戴某却不顾医院再三提醒,一定要回安徽老家休养。戴某虽然经常感觉头疼,但也没有放在心上,只是到村里的小诊所开些药回家服用,也没有留下规范的病史资料。直至2018年春节以后,实在头疼无法入睡时,才让家人陪同去当地县级人民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慢性硬膜下血肿,必须行手术治疗。
戴某为解决赔偿纠纷,向交警队请求开具司法鉴定委托书,至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其伤情进行鉴定。法医在审查了戴某的病史资料后,告诉他无法进行鉴定,戴某目前提供的资料显示,事发后留观治疗的门诊病史上,并未看出头部受伤或血肿等症状,直到半年之后,才正式住院治疗,被诊断为慢性硬膜下血肿。相隔这么长时间,其间戴某没有留下任何的就诊记录和病史资料,法医很难判断现在的病情是否与当时的事故有关。
戴某无奈之下,找到了“新民交通法援”平台,法援律师为了尽可能还原戴某的病情演化过程以及病情与事故之间的关联性,积极和法医沟通,邀请专家会商,仔细阅读戴某留观治疗期间的原始脑部CT,终于找到影像上反映的细微变化,有理由推断后来的慢性硬膜下血肿是由该起事故撞击,头部倒地受伤导致,总算排除了鉴定的障碍。李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