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罪行有:
1936年,逮捕78人,以“灌凉水、殴打、手指间夹铁棍等鬼畜都不忍的手段审问”。后将其中11名党员送检察厅判刑,4名判处死刑。
1939年,指挥部下“破坏500户(居住500人),修筑10个集团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