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一组对比数字:1982年是108.5,1990年是111.3,2000年是116.9,而2004年就到了121.2。也许现在还看不到这种现象的严重后果,但二十年后,当这些孩子都到了婚娶年龄,对社会的影响就会爆发。还有媒体报道,现在我国边境一些地方就已经出现了进口“新娘”的现象,可很难想象二十年后每年需要进口上百万新娘的情形。
也正是随着社会对男女性别比失调严重,即男多女少带来的危害的认识,国家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加大了惩罚和打击力度。
解决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就应标本兼治。除了要转变人们的生育观念,树立“男女都一样,同为传承人”的新观念之外,还要改变女孩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环境,在入学、就业、从政等方面消除性别歧视,实现真正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