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着力加强和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
三是积极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深入开展优生促进工程和婴幼儿早期启蒙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实事项目:“为2万对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抓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的扩大工作。完善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响应的社区0-3岁早期启蒙指导服务工作模式。
四是加大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力度,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将2012年确定为“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特别是要加强对流动人口集聚的城郊结合部地区和郊区镇的综合治理。加强协调,形成地区和部门协作机制。完善制度,深入查处“两非”案件。强化考核,对重点地区开展督导检查。
五是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促进社会融合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稳步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建立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体系。建立完善跨省人口计生系统全方位、多层级的工作协调机制。
六是加强战略研究,加强政策统筹,加强工作协调,加强工作落实。结合“六普”数据开发,深入开展人口重大问题的前瞻性、实证性和政策性研究。加强政策统筹,推动建立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统筹协调机制,做好各项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衔接。不断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建立健全与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
七是贯彻落实“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提升特大型城市人口管理水平。认真抓好《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加强人口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坚持和完善人口出生预测预报制度。调整和优化人口计生电子政务平台。
八是进一步推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转型发展,加强人口文化建设。探索研究新形势下保护家庭传统功能和促进家庭发展的社会政策。实施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项目。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完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文化宣传精品。
九是强基固本,切实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和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设。到2012年底各区县每万常住人口至少配备3.5名专职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健全“财政为主,稳定增长,分级负担,分类保障,城乡统筹”的人口计生投入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