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立马回家“造人”生第二个
众所周知,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坚持依法执政的党。这次公报的内容要变成可执行的政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此前媒体曾统计,江西、浙江、天津、北京、陕西、上海、四川、甘肃、重庆、广东、辽宁、湖南、云南、福建、内蒙古、黑龙江、贵州等17个省市自治区明确规定在政策落地之前“抢生”单独二孩者属违法,仍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误区二:“普遍二孩”=“普遍二胎”
“普遍二孩”不等于“普遍二胎”,对这条政策的正确解读是允许一对夫妇生育2个孩子,也就是说如果你某对夫妇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甚至多胞胎,他们不能再生二胎,至少不能合法的生,也会面临罚款。
误区三:政策允许生了,很多人就会生,婴儿潮会到来
其实不是政府允许生,老百姓就会生,抚养孩子的成本太高了,如一个孩子在成都穷养起码也是二三十万。而且相比60后、70后,处在生育年龄的80后、90后的生育观念已经完全转变,没有了“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观念。更加直观的例证是2013年的“单独二孩”政策。
“单独二孩”政策自2014年初启动已经有一年多了,公开信息显示,符合政策的“单独”夫妇共有1100万对,全国各地启动时间不等,到2014年末有107万对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所占比例只有目标人群的十分之一。截至今年5月底,申请生育两孩的人数也只有13%左右,呈现逐渐走低趋势,目前新增出生人口远低于各方预测数据。宗和